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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练内功 强素质 新增60家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
发布时间:2020-09-02 08:58 来源:台州市经信局 点击数:


近日,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其在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台州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台经技〔2007〕15号)等相关规定,经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初审推荐、专家评审、综合审查、网上公示等相关程序,浙江丰华卫浴有限公司等60家企业技术中心被认定为台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

据了解,台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是指设在企业内部相对独立的研究开发机构,是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的核心,是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的主要依托,是我市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心主要依托具有一定规模和研发实力的科技型企业组建,优先支持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等高新技术领域内的企业,其主要任务:引进消化吸收高新技术成果在企业的应用转化;以增强企业竞争能力为核心,以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主导产品为目标,不断研究开发有市场前景和竞争力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积极培养高素质科研人才、工程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对我市主导产业的重大技术、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和核心技术,组织开展科技攻关;加强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技术合作,不断增强研究开发能力。

台州市一般每年组织一次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企业不仅应具备一定数量的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发明专利或专有技术,整体技术水平在市内同行业中处于先进地位,且对相关行业的技术进步和区域经济发展有较强的辐射作用;还需上一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规定,企业拥有较强的技术、经济实力和基础条件,能保证在中心建设、发展过程中所需资金的落实,并具备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试验条件、基础设施。同时有独立的企业研发机构(或技术部门),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有规范的技术创新管理机制和明确的规章制度。

企业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需要逐级申报,认定为台州市级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的,可以申报省级企业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具有省级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资格两年以上才可以申报国家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研发机构的政策扶持力度,对在科技系统首次认定为省级及以上、台州市级、市本级企业研发机构的,分别奖励20万元、5万元、3万元。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企业研究院(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的,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对首次认定为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的,按省委省政府政策奖励。同时,进一步加强各级研发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其在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的作用,加速创新体系建设,促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下一步,我市将加强对全市范围内市级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的指导,提供更加精准、有效、到位的服务,积极做好对市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的支持、督促、绩效评价。同时,指导各研发中心按照《台州市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加大研发投入力度,落实建设任务,开展各项工作。

(玉环市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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