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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智能马桶产业专项扶持政策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26 16:21 来源:台州市经信局 点击数: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2-04-28
公开方式: 有效性:

各有关区经信(科)局、财政局,台州湾新区经发局、财金局:

为确保我市智能马桶产业专项扶持政策顺利实施,加快引导和培育智能马桶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台州市智能马桶产业专项扶持政策(试行)》(台政办发〔2017〕81号)要求,现就我市2020年度智能马桶产业政策补助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0年度全市规模以上智能马桶整机及关键零部件生产企业、智能马桶相关专业服务机构(名单详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必须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良好的财务记录。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和联合惩戒目录,“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非D类企业。

(二)申报单位申请的项目需符合《台州市智能马桶产业专项扶持政策(试行)》(台政办发〔2017〕81号)中对应条目的具体要求。申报项目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报单位填写《智能马桶企业扶持补助资金申报表》(附件2),说明项目基本情况;

2.申报项目相关佐证材料,项目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之间,截止申报时间已完成付款。

三、申报时间

2021年2月5日前

四、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登录https://zqt.czj.zjtz.gov.cn/按隶属关系向所在区经信和财政部门提出申报,经当地经信和财政部门线上审核后上报市经信局和市财政局;

2.申报材料需一次报送齐全,不受理中途追加或修改;

3.申报单位应对报送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规范性负责,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4.申报项目由市经信局统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联系人: 市经信局,金群杰,88510753

市财政局,梁寅芳,88601302

 

附件:1.2020年度全市规模以上智能马桶生产企业及专业服务机构名单;

2.智能马桶专项扶持政策补助资金申报表;

3.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智能马桶产业专项扶持政策(试行)》的通知(台政办发〔2017〕81号)。


附件1

 

2020年度全市规模以上智能马桶生产企业及专业服务机构名单

 

1.浙江星星便洁宝有限公司(椒江区)

2.浙江怡和卫浴有限公司(椒江区)

3.浙江摩尔舒卫生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椒江区)

4.台州市黄岩伟多塑料模具厂(黄岩区)

5.欧路莎股份有限公司(路桥区)

6.西马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路桥区)

7.浙江维卫电子洁具有限公司(台州湾新区)

8.特洁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湾新区)

9.浙江涂涂智能卫浴科技有限公司(台州湾新区)

10.台州市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研究院(国家智能马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附件2

智能马桶专项扶持政策补助资金申报表

填表单位:                      填表人:                    联系电话:             

企业名称

申报条目(对应政策中第几条)

申报内容(项目阐述)

实施时间

申请补助金额(万元)

是否享受过其他渠道补助




















附件3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台政办发〔2017〕81号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智能马桶产业专项扶持政策(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台州市智能马桶产业专项扶持政策(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台州市智能马桶产业专项扶持政策(试行)

 

智能马桶产业是我市计划培育打造的五大千亿级产业集群之一,也是我市未来制造业实现裂变扩张、赶超发展的重要增长极。为做大做强做优智能马桶产业,打造全国智能高端、品牌领先、发展持续的智能马桶示范区,特制定如下政策:

一、扶持对象

本政策扶持对象为全市规模以上智能马桶整机、关键零部件(加热器、清洗器、电磁阀、控制器等)生产企业以及职能部门认可的相关专业服务机构。

二、政策措施

1、加快智能马桶小镇建设。高水平规划、高标准建设智能马桶小镇,小镇内用地指标由市里重点予以保障。土地出让金、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市得部分全额返还小镇所在地区政府,用于小镇基础设施建设。鼓励企业向智能马桶小镇集聚,努力打造省级特色小镇。

2、实施用地差别化补助。对科技含量高、投资总额超过1亿元(含),且亩均投资超过300万元(含)的重点智能马桶项目实行用地差别化补助。企业公开出让取得工业用地后,按设定时间完成项目投产的,每亩给予15万元补助;投产3年内亩均年销售收入超过500万元的,每亩再予以15万元补助。

3、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对当年销售收入超过1亿元(含),且亩均税收超过25万元(含)的企业,按其销售收入和地方贡献进行分层奖励,具体如下:

销售

收入

销售收入

增长率

地方贡献增长率

奖励办法

1亿元

40%

30%

地方贡献增长超过30%部分的80%奖励给企业。

3亿元

30%

25%

地方贡献增长超过25%部分的80%奖励给企业。

10亿元

25%

20%

地方贡献增长超过20%部分的80%奖励给企业。

30亿元

20%

15%

地方贡献增长超过15%部分的80%奖励给企业。

4、加快重大项目建设。对投资3亿元以上的重大智能马桶产业项目(包括四大零部件等关键配套项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于台州且单个项目投资额超过2亿元的新建智能马桶产业项目,世界500强、中国百强企业来台州投资的智能马桶产业项目,相关政策可实行“一事一议”。

5、加快提升智能制造水平。加大以“机器换人”为重点的技术改造力度,对企业在关键环节或工序实施技术改造且购置设备项目总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可按项目新购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支持企业开发智能联网马桶,对企业实施智能制造(物联网)、企业上云等“两化融合”项目,且总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按照项目实际软性投入给予30%的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6、支持企业开发新产品。对经鉴定的省级工业新产品(新技术),每项补助5万元;对被评为省级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配套补助50万元、30万元、20万元。

7、加快实施智能马桶科技项目协同攻关。以企业为主体,借助和整合市内外科研院所力量共建“虚拟研究院”,实施关键零部件和本体新材料攻关,对取得行业突破性科技成果并实现产业化应用的,经认定后按项目科技投入额给予3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补助。支持龙头企业建设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推进关键技术创新突破,对成功创建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的,企业所在地政府按规定给予配套补助。

8、推进智能马桶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对成功创建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的,参照省政府相关政策予以支持。综合体的科技创新及产业化等项目优先列入市科技计划扶持项目。

9、加快建设国家级智能马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优化检测服务,对市内企业申请的服务类检测项目实行检测费用“前三年免费、后两年减半收费”的优惠。

10、加大金融扶持力度。由市金投公司设立5亿元规模的首期融资租赁专项资金,对上一年度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且近2年销售收入和地方贡献增幅均超过20%的企业,通过融资租赁形式对其采购的生产设备以不高于银行贷款同期基准利率进行扶持。市信保基金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重点予以担保,并按其实际贷款金额和年限,给予3年内免收信保基金担保费的优惠。

11、鼓励企业开展精益生产管理。对引进专业机构实施精益生产管理改造的企业,完成改造后按照中介合同费用及企业付款凭证给予50%的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12、鼓励企业创标提质。对制定完成各级标准的第一起草单位、当年主导制定发布“浙江制造”标准的企业、设立国家或省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的企业、获得CNAS认可的企业,在《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三强一制造”建设、加快质量提升的若干意见》(台政发〔2017〕13号)奖励标准基础上再提高50%的比例。对企业获得首个“浙江制造”产品认证的,给予一次性30万元补助,每增加一个认证产品单元再补助15万元,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13、实施自主品牌智能马桶体验推广行动。实施为期2年的台州区域自主品牌智能马桶体验推广行动。鼓励本市企业在市内星级酒店、机场、动车站、规划展示馆、博物馆等区域设立自主品牌智能马桶体验区,在主管部门认可的以上区域以工程价安装智能马桶的,对使用单位给予成本价10%的一次性补助。在中心城区新建全装修住宅安装我市自主品牌智能马桶的,对使用单位给予成本价15%的一次性补助。支持我市自主品牌智能马桶产品进入政府采购平台,鼓励市内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新、改建办公场所时使用我市自主品牌智能马桶。

14、支持拓展台州区域品牌。由行业协会牵头,在国内500万人口以上特大城市设立“智能马桶台州造”体验推广中心,对每个推广中心按场租费30%、每年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支持企业与红星美凯龙、居然之家等国内外大型家居商城运营商建立战略联盟,争取在其全国现有及新增卖场中设立“智能马桶台州造”体验展示区。支持整机企业参与“中国质造·浙江好产品”行动,在淘宝、天猫、京东等电子商务平台开设旗舰店、线上名品馆,经认定后,按照平台实际经费的3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

15、支持举办和参与专业性展会。积极支持智能马桶行业协会、专业会展机构开展一年一次的智能马桶博览会和产业高峰论坛,并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鼓励企业参加上海中国国际卫浴展、德国法兰克福国际卫浴展、“一带一路”展销会等专业性展会,给予展会摊位费50%的补助,单次补助不超过20万元。

16、支持智能马桶大数据云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企业和第三方机构在台州建设运营面向智能马桶设计、生产、销售、服务等环节的大数据云服务平台,对接企业智能工厂场景资源,提供基于大数据的运营服务。对投资超过500万元的公共大数据服务平台,经认定后给予投资额10%的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附则

17、加强产业用地供后政策监管。对实施差别化奖励、“一事一议”等政策的产业用地,实行批后监管制度,相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属地监管。对项目开工和投产达不到投资监管协议约定要求的,各相关单位应按职能分工依法依约进行处置。对确需退出的产业项目用地,必须按产业用地投资监管协议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对企业投产未满五年迁出台州的,企业需全额返还上述奖补资金。

本政策涉及的兑现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在原有资金渠道列支,并按照“谁兑现、谁审核”的原则,相关部门出台相应的配套实施细则。意见如与其他优惠政策有相同部分,按就高原则兑现,不重复享受。本政策实施期限暂定为3年,自2018年1月1日起试行。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军分区,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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