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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继续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14 11:21 来源:台州市经信局 点击数: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2-08-11
公开方式: 有效性:

各县(市、区)、台州湾新区经信(经科)局: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决策部署,促进我市工业绿色低碳转型,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工厂建设评价导则(2022版)的通知》(浙经信绿色〔2022〕18号,以下简称《评价导则》)要求,现就继续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提出以下意见,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一、抓紧推动绿色低碳工厂建设。各地要推动企业建设绿色低碳工厂,对照台州市绿色低碳工厂评价表内容(附件1、2、3),在满足基本要求的前提下,评价总得分在80分以上的,可以推荐为市级绿色低碳工厂。获得市级绿色低碳工厂的,可推荐申报省级绿色低碳工厂。

二、鼓励建设绿色低碳园区。各地要排摸当地工业园区情况,认真按照《评价导则》要求,对照绿色低碳园区评定内容,对符合绿色低碳园区基本要求(市级绿色低碳园区内重点企业90%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鼓励申报市级绿色低碳园区。获得市级绿色低碳园区的,可推荐申报省级绿色低碳园区。

三、严格审查申报工作程序。各地要严格按照《评价导则》要求,加强对绿色低碳工厂、绿色低碳园区的审查,指导企业填报《市级绿色低碳工厂申报表》、《市级绿色低碳园区申报表》(附件4、5),经审查合格,上报市局审核,符合条件的,列入市级绿色低碳工厂和绿色低碳园区名单,并择优向上推荐。

四、规范评价报告编制工作。评价报告编制应规范、结构合理、易于检索和查询,报告总体结构顺序应与评价导则和评分表细分栏目一一对应,应有索引、目录、页码。证明性材料(见附件6)应充分、详实,具有可追溯性。


附件:1.台州市绿色低碳工厂基本要求评价表

2.台州市绿色低碳工厂评价指标评价表

3.台州市绿色低碳工厂加分项评价表

4.台州市市级绿色低碳工厂申报表

5.台州市市级绿色低碳园区申报表

6.必要的证明材料


台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2月14日


附件1


台州市绿色低碳工厂基本要求评价表


基本要求

是否符合

基础合规性与相关方要求

绿色低碳工厂应依法设立,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依据《浙江省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规定对环境信息进行披露。


近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


对利益相关方的环境要求做出承诺的,应同时满足有关承诺的要求。


工厂生产现场应布局合理整洁、功能区标线清晰,安全防护措施到位。


基础管理职责

——最高管理者

最高管理者在绿色低碳工厂方面的领导作用和承诺满足本导则中1.3.1a)的要求。


最高管理者确保在工厂内部分配并沟通与绿色低碳工厂相关角色的职责和权限,且满足本导则中1.3.1b)的要求。


基础管理职责

——工厂

应设有绿色低碳工厂管理机构,负责有关绿色低碳工厂的制度建设、实施、考核及奖励工作,建立目标责任制。


应传播绿色制造的概念和知识,定期为员工提供绿色制造相关知识的教育、培训,并对教育和培训的结果进行考评。



附件2


台州市绿色低碳工厂评价指标评价表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

指标

具体评价要求

要求类型

分值

权重

1

基础设施

建筑

工厂的建筑应满足国家或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

必选

8

20%

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时,应遵守国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三同时制度”、“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等产业政策和有关要求。

6

厂房内部装饰装修材料中醛、苯、氨、氡等有害物质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标准要求。

3

危险品仓库、有毒有害操作间、废弃物处理间等产生污染物的房间应独立设置。

3

建筑材料:(1)选用蕴能低、高性能、高耐久性和本地建材,减少建材在全生命周期中的能源消耗;(2)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满足国家标准GB 18580~18588和《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的要求。

可选

4

建筑结构:采用钢结构、砌体结构和木结构等资源消耗和环境影响小的建筑结构体系。

4

绿化及场地:(1)场地内设置可遮荫避雨的步行连廊;(2)厂区绿化适宜,优先种植乡土植物,采用少维护、耐候性强的植物,减少日常维护的费用;(3)室外透水地面面积占室外总面积的比例不小于30%。

4




再生资源及能源利用:(1)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占建筑总能耗的比例大于10%;(2)采用节水器具和设备,节水率不低于10%。


4


适用时,工厂的厂房采用多层建筑。

4

照明

人工照明应符合GB 50034规定。

必选

5

不同场所的照明应进行分级设计。

3

工厂厂区及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尽量利用自然光。

可选

4

工艺适用时,节能灯等节能型照明设备的使用占比不低于50%。

4

公共场所的照明采取分区、分组与定时自动调光等措施。

4

工厂厂区及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值(LPD)符合GB 50034照明功率密度限值目标值的要求。

2

设备

设施

工厂使用的专用设备应符合产业准入要求,降低能源与资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

必选

5

适用时,工厂使用的通用设备应达到相关标准中能效限定值的强制性要求。已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和能耗高、效率低的设备应限期淘汰更新。

5

工厂使用的通用设备或其系统的实际运行效率或主要运行参数应符合该设备经济运行的要求。

5

工厂应依据GB 17167、GB 24789等要求配备、使用和管理能源、水以及其他资源的计量器具和装置。

5




能源及资源使用的类型不同时,应进行分类计量。工厂若具有以下设备,需满足分类计量的要求:(1)照明系统;(2)冷水机组、相关用能设备的能耗计量和控制;(3)室内用水、室外用水;(4)空气处理设备的流量和压力计量;(5)锅炉;(6)冷却塔。


5


必要时,工厂应投入适宜的污染物处理设备,以确保其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污染物处理设备的处理能力应与工厂生产排放相适应,设备应满足通用设备节能方面的要求。

5

工厂使用的通用用能设备采用了节能型产品或效率高、能耗低、水耗低、物耗低的产品。

可选

8

2

管理体系

一般

要求

工厂建立、实施并保持满足GB/T 19001的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

必选

10

15%

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

可选

4

工厂建立、实施并保持满足GB/T 45001要求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必选

10

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

可选

4

环境管理体系

工厂建立、实施并保持满足GB/T 24001要求的环境管理体系。

必选

20

通过环境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

可选

10

能源管理体系

工厂建立、实施并保持满足GB/T 23331要求的能源管理体系。

必选

20

通过能源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

可选

4

社会

责任

每年发布社会责任报告,说明履行利益相关方责任的情况,特别是环境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报告公开可获得。

可选

4

3

能源与资源投入

能源

投入

工厂应优化用能结构,在保证安全、质量的前提下减少不可再生能源投入。

必选

10

15%

建有能源管理中心。

可选

12

建有厂区光伏电站、智能微电网。

10

使用了低碳清洁的新能源。

4

使用可再生能源代替不可再生能源。

3

充分利用余热余压。

3

资源

投入

工厂应按照GB/T 7119的要求对其开展节水评价工作,且满足GB/T 18916(所有部分)中对应本行业的取水定额要求。

必选

10

工厂应减少材料,尤其是有害物质的使用,评估有害物质及化学品减量使用或替代的可行性。

10

工厂应按照GB/T 29115的要求对其原材料使用量的减少进行评价。

10

使用回收料、可回收材料替代原生材料、不可回收材料。

可选

5

替代或减少全球增温潜势较高温室气体的使用。

4

采购

工厂应制定并实施包括环保要求的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供方的准则。

必选

10

工厂应确定并实施检验或其他必要的活动,以确保采购的产品满足规定的采购要求。

10

工厂向供方提供的采购信息包含有害物质使用、可回收材料使用、能效等环保要求。

可选

4

满足绿色供应链评价要求。

5

4

产品

生态

设计

工厂在产品设计中引入生态设计的理念。

必选

15

10%

按照GB/T 24256对生产的产品进行生态设计。

可选

6

按照GB/T 32161对生产的产品进行评价,满足绿色产品(生态设计产品)评价要求。

4

入围国家工信部绿色设计产品。

5

入围国家工信部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

5

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绿色产品认证。

5

有害物质使用

工厂生产的产品(包括原料和辅料)应减少有害物质的使用,避免有害物质的泄露,满足国家对产品中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的要求。

必选

15

实现有害物质替代。

可选

4

节能

工厂生产的产品若为用能产品或在使用过程中对最终产品/构造的能耗有影响的产品,适用时,应满足相关标准的限定值要求。未制定标准的,产品能效应不低于行业平均值。

必选(适用时)

15

达到相关标准中的节能评价值/先进值要求,未制定标准的,产品能效达到行业前20%的水平,前5%为满分。

可选(适用时)

6

减碳

采用适用的标准或规范对产品进行碳足迹核算或核查。

可选

6

获得产品碳足迹核查第三方核查报告或证书。

6

利用核算或核查结果对其产品的碳足迹进行改善。核算或核查结果对外公布。

3

适用时,产品满足相关低碳产品要求。

3

可回收利用率

按照GB/T 20862的要求计算其产品的可回收利用率。

可选

4

利用计算结果对产品的可回收利用率进行改善。

4

5

环境排放

大气污染物

工厂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要求,并满足区域内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工厂周界无个体可辨识的恶臭,周边居民无恶臭气体相关的环境投诉。

必选

15

10%

工厂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标准中更高等级的要求。

可选

10

水体污染物

工厂的水体污染物排放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要求,或在满足要求的前提下委托具备相应能力和资质的处理厂进行处理,并满足区域内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必选

15

工厂的主要水体污染物排放满足标准中更高等级的要求。

可选

10

固体废弃物

工厂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应符合GB 18599及相关标准的要求。工厂无法自行处理的,应将固体废弃物转交给具备相应能力和资质的处理厂进行处理。

必选

10

噪声

工厂的厂界环境噪声排放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要求。

必选

10

温室气体

工厂应采用GB/T 32150或适用的标准或规范对其厂界范围内的温室气体排放进行核算和报告。

必选

10

获得温室气体排放量第三方核查声明。

可选

10

核查结果对外公布。

可选

4

可行时,利用核算或核查结果对其温室气体的排放进行改善。

可选

6

6

绩效

用地集约化

按照本导则附录A计算工厂容积率,指标应不低于《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要求。

必选

3

30%

按照本导则附录A计算工厂容积率,指标达到《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要求的1.2倍及以上,2倍及以上为满分。

可选

2

按照本导则附录A计算工厂建筑密度,建筑密度不低于30%。

必选

3

按照本导则附录A计算工厂建筑密度,建筑密度达到40%。

可选

2

工厂的单位用地面积产能应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或:工厂的单位用地面积产值不低于地方发布的单位用地面积产值的要求;未发布单位用地面积产值的地区,单位用地面积产值应超过本年度所在省市的单位用地面积产值。

必选

3

工厂的单位用地面积产能指标优于行业前20%,前5%为满分;或:单位用地面积产值达到地方发布的单位用地面积产值的要求的1.2倍及以上,2倍为满分;未发布单位用地面积产值的地区,单位用地面积产值应达到本年度所在省市的单位用地面积产值1.2倍及以上,2倍为满分。

可选

2

原料无害化

按照本导则附录A识别、统计和计算工厂的绿色物料使用情况。

必选

6

按照本导则附录A计算工厂主要物料的绿色物料使用率达30%及以上。

可选

4



生产洁净化

按照本导则附录A计算单位产品主要污染物产生量(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指标应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装备、电子、电器等离散制造业可采用单位产值或单位工业增加值指标。)

必选

6


按照本导则附录A计算单位产品主要污染物产生量(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指标优于行业前20%水平。(装备、电子、电器等离散制造业可采用单位产值或单位工业增加值指标。)前5%为满分。

可选

4

按照本导则附录A计算单位产品废气产生量,指标应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装备、电子、电器等离散制造业可采用单位产值或单位工业增加值指标。)

必选

6

按照本导则附录A计算单位产品废气产生量,指标优于行业前20%水平。(装备、电子、电器等离散制造业可采用单位产值或单位工业增加值指标。)前5%为满分。

可选

4

按照本导则附录A计算单位产品废水产生量,指标应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装备、电子、电器等离散制造业可采用单位产值或单位工业增加值指标。)

必选

6

按照本导则附录A计算单位产品废水产生量,指标优于行业前20%水平。(装备、电子、电器等离散制造业可采用单位产值或单位工业增加值指标。)前5%为满分。

可选

4



废物资源化

按照本导则附录A计算单位产品主要原材料消耗量,指标应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必选

6


按照本导则附录A计算单位产品主要原材料消耗量,指标优于行业前20%水平,前5%为满分。

可选

4

按照本导则附录A计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指标应大于65%(根据行业特点,该指标可在±20%之间选取)。

必选

6

按照本导则附录A计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指标达到73%(根据行业特点,该指标可在±20%之间选取),90%为满分。

可选

4

按照本导则附录A计算废水处理回用率,指标高于行业平均值。

必选

6

按照本导则附录A计算废水回用率,指标优于行业前20%水平,前5%为满分。

可选

4

能源低碳化

按照本导则附录A计算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指标应符合相关国家、行业标准中的限额要求。未制定相关标准的,应达到行业平均水平。(装备、电子、电器等离散制造业可采用单位产值或单位工业增加值指标。)

必选

6

按照本导则附录A计算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指标达到相关国家、行业标准中的先进值要求。未制定相关标准的,应优于行业前20%水平。(装备、电子、电器等离散制造业可采用单位产值或单位工业增加值指标。)前5%为满分。

可选

4




按照本导则附录A计算单位产品碳排放量,指标应优于行业平均水平。(装备、电子、电器等离散制造业可采用单位产值或单位工业增加值指标。)

必选

3


按照本导则附录A计算单位产品碳排放量,指标优于行业前20%水平。(装备、电子、电器等离散制造业可采用单位产值或单位工业增加值指标。)前5%为满分。

可选

2

注:1.绿色低碳工厂必须满足各项必选要求,可选要求按照受评工厂满足程度在

0分到满分中取值。

2.计算方式见《评价导则》附录A,评价指标总评分为100分。


附件3


台州市绿色低碳工厂加分项评价表


序号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具体评价要求

要求类型

分值

权重

1

综合

绩效

亩均综合绩效评价

企业亩均综合绩效评价最近两年均为A类得10分,最近一年为A类得6分。

可选

10

20%

2

碳排放管理

碳排放管理

工厂确定碳排放管理责任部门,制定碳排放管理制度,激励各部门为减少碳排放作出贡献,得5分;形成绿色低碳发展年度报告,得5分。

可选

10

20%

3

碳排放强度

碳排放强度下降率

近三年,工厂单位工业增加值碳排放量年均下降率达到或超过浙江省平均值的得10分。

可选

10

20%

4

碳排放强度

碳效评价等级

碳效综合评价为低碳的工厂,得10分;碳效综合评价为中碳的工厂,行业维度1-4档,得10分;碳效综合评价为高碳的工厂,行业维度1-2档,得10分。

可选

10

20%

5

节能

减碳

节能减碳技术改造

近3年,工厂组织实施节能减碳诊断的,得2分;实施节能减碳技术改造项目:(1)入选经信部门省级项目库的,得8分;(2)入选经信部门市级或县级项目库的得5分。

可选

10

20%

注:加分项总分为10分。


附件4


台州市市级绿色低碳工厂申报表


申 报 企 业(盖 章)                      


地              址                      


申   报   日    期                      



企业名称


所属行业


机构代码


成立时间


联系人

姓名


手机


传真


E-mail


企业负责人

姓名

职务和职称

电话




近三年主要经济指标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利润(万元)




税金(万元)




绿色低碳

工厂建设

情况简述

(对绿色低碳工厂的建设情况进行简要描述,500字左右。)

申报单位

真实性承诺

我单位申报的所有材料,均真实、完整,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章:

县区经信部门推荐意见

经材料初审和现场核查,情况真实可靠,同意申报。

推荐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5


台州市市级绿色低碳园区申报表


申 报 园 区(盖 章)                      


地              址                      


申   报   日    期                      


园区名称


所属行业


成立时间


联系人

姓名


手机


传真


E-mail


园区负责人

姓名

职务和职称

电话




近三年主要经济指标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利润(万元)




税金(万元)




绿色低碳

园区建设

情况简述

(对绿色低碳园区的建设情况进行简要描述,500字左右。)

申报单位

真实性承诺

我单位申报的所有材料,均真实、完整,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园区负责人签章:

县区经信部门推荐意见

经材料初审和现场核查,情况真实可靠,同意申报。


推荐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6


必要的证明材料


证明性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适用时);

3.能评批复或验收文件(适用时);

4.工厂建设批复文件复印件;

5.三同时验收文件复印件;

6.环评验收文件复印件;

7.厂区平面图;

8.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信用浙江平台信用等级查询记录;

9.审计报告关键页(含近三年工业总产值、纳税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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