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工业设计的创新驱动作用,推动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企业建设,促进我市工业设计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我局制定印发了《台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台经信〔2024〕167号,以下简称《认定管理办法》),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工业设计是实现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环节,培育壮大工业设计市场主体有助于引领技术创新、增加产品价值、提升用户体验和增强品牌形象。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工业设计发展,积极培育创建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截止目前,已培育建设省级工业设计中心26家,为我市工业设计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政法〔2023〕93号)和《浙江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浙经信服务〔2024〕62号),进一步提升我市工业设计发展水平,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我局制定出台了《台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台经信〔2024〕167号)。
二、制定依据
《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政法〔2023〕93号)、《浙江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浙经信服务〔2024〕62号)等有关标准文件。
三、主要内容
《认定管理办法》包括总则、认定条件与程序、培育与管理、附则等四个部分13条,以及附件2个,具体如下:
(一)总则。明确了制定依据、工业设计的定义、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定位和认定原则、职责分工。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认定、管理的范围包括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企业两类,并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公开透明、择优确定,动态管理、逐步提升的原则。
(二)认定条件与程序。明确了认定条件、申报主体要求和申报程序。认定条件主要根据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评价指标要求,采取百分制方式评价打分择优确定,且申报主体需在我市范围内注册并稳定运营3年及以上。申报程序是申报主体向所在县级经信部门提出申请(市本级单位直接向市经信局提出申请),经由县级经信部门审核后上报,市经信局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名单,公示无异议后认定为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原则上每年认定一次。
(三)培育与管理。明确了市县两级经信部门梯度培育职责、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动态管理规范、复核程序、违法违规处理,以及撤销、变更等相关工作;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应配合各级经信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会议活动和运行监测工作,按要求定期报送有关情况。同时,完善了复核程序,对已认定的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每4年复核一次,对已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且在其有效期内的免于复核,并明确了违法违规情况的处理措施及重新申报有关要求。
(四)附则。明确了《认定管理办法》的解释主体和有效期限。
(五)附件。附件1以表格形式明确了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主要评价指标,涵盖了设计投入、设计水平、政策导向3类评价内容。其中,企业工业设计中心评价指标包括设计费用及占比、设计团队人员数量及素质、获奖质量及数量、知识产权数量、制定标准数量、完成项目质量及数量、加分项等7项指标;工业设计企业评价指标包括设计费用投入、设计团队人员数量及素质、获奖质量及数量、业务规模、经营质量、管理水平、加分项等7项指标。附件2为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内容为申请主体及其所在单位的具体情况,便于企业提前了解具体指标内容,引导企业重视和运用工业设计。
四、适用对象
适用对方为制造业企业等单位设立的,主要为本单位提供工业设计服务的企业工业设计中心;以及面向市场需求提供工业设计服务的工业设计企业。
市经信局负责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认定和管理工作,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组织申报、材料受理初审、推荐上报等工作,协助市经信局对本地区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进行指导和管理。
五、关键词解释
本办法所称的工业设计是指以工业产品为主要对象,综合运用科技手段和工学、美学、心理学、经济学等知识,对产品的功能、结构、形态及包装等进行整合优化的创新活动。
六、注意事项
本办法由台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自2024年10月14日起执行。
七、解读机构
解读机关:台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起草单位:台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解读人:卢小萍
联系方式:0576—88510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