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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行政执法检查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18 15:36 来源:台州市经信局 点击数: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5-04-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行政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为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提升我局行政执法检查质效,根据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关于报送2025年度行政检查计划的通知》,特研究制定《2025年度行政执法检查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管事项 

浙江省权力事项库(监管库)中涉及我局的执法检查事项,具体包括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备案、食盐定点生产和批发、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认定、监控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环节安全监管等领域的执法检查事项。 

二、监管重点

(一)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备案领域。由各县(市、区)、台州湾新区经信部门负责监管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核准与备案,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落实监管责任,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责任处室:投资处)

(二)食盐定点生产和批发领域。由市经信局、相关县(市、区)经信部门负责监管辖区内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的经营管理,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检查。(责任处室:消费品工业处)

(三)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认定领域。由市经信局负责监管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的认定工作,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会同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对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开展联合检查。(责任处室:市墙材革新中心)

(四)监控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领域。由省经信厅、市经信局负责监管辖区内监控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对生产、经营、使用监控化学品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责任处室:消费品工业处)

(五)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环节安全监管领域。由省经信厅、市经信局、相关县(市、区)经信部门负责监管1家民爆物品生产企业(生产点)和1家民爆物品销售企业(7个销售点),具体包括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合规性,销售许可的变更、延续,民用爆炸物品销毁等,省、市、县三级结合实际定期或视情开展检查。(责任处室:综合运行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内各执法处室要严格按照2025年度行政执法检查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执法检查,确定检查方式,通过核查、巡查、抽查等形式全面履行监管职责,确保监管全覆盖、执法全闭环。

(二)严格规范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遵守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经信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办法。涉及行政处罚事项划转的行政检查,要加强与处罚部门建立线索移交和结果反馈机制,涉嫌刑事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推动执法数字化应用。使用全市“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平台,动态维护管理本地区本领域监管对象、监管事项信息,推动行政执法工作计划与行政检查任务关联,及时开展执法检查、录入执法结果,实现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和行政检查任务在线制定、审核、统筹、发布、实施、监督和评价。

附件:2025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任务)表.doc

台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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