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统一大市场工作部署,拟对《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推动产业链和创新链深度融合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台政发〔2026〕2号)部分条款停止执行,具体为“7.推动“智改数转”覆盖。支持新能源汽车企业加快推动软、硬件与人工智能技术深度融合,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关键环节的深度应用。打造智能制造梯度体系,对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企业列入国家领航级智能工厂、国家卓越级智能工厂、省级“未来工厂”、“未来工厂”试点、省级智能工厂的,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同一家企业按差额补足奖励;对列入省级数字化车间的给予20万元奖励。8.引领创新绿色赋能。建设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推动退役动力电池循环利用。探索建立新能源汽车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核算标准及办法,完善碳足迹认证、评级及激励机制。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行动,建设一批绿色低碳工厂,鼓励优势企业率先打造“零碳工厂”。对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企业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的,分别给予60万元、30万元奖励;对列入国家级绿色设计产品名单、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目录的,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30万元奖励。10.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持续推动市场准入规范化,推进新能源汽车企业高效办成“一件事”。加强新能源汽车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推动高价值专利培育。支持新能源汽车企业或行业机构举办专业活动或参加重大展会。支持标准化创新发展,鼓励支持新能源汽车企业研制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省级地方标准,对制定完成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的第一起草单位,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15万元、10万元奖励”。
现就文件拟停止执行条款情况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9月7日至2026年10月8日。如有意见建议,请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台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联系处室:高端装备与绿色制造处
联系电话:0576-88511938
通讯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437号
附件:1.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推动产业链和创新链深度融合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黑章).pdf
2.关于公开征求对停止执行《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推动产业链和创新链深度融合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部分条款的意见的公告.doc
台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6年9月7日
浙江政务服务网
